市人社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赋能
聘用高精尖缺人才可突破职数比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时我们发布了8个岗位,最后只引进了1个人。”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于力说起两年前的一次招聘时,语气仍难掩遗憾。
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不是岗位无人问津,而是一处“硬伤”——当时农科院没有多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了。待遇不高,自然也就“劝退”了许多人。
这也是上海近7000家事业单位普遍面临的困扰。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应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进行。而由于岗位编制、职数和结构比例受限,比如一个单位设置100个专技岗位,高级比例按20%设置,这家单位按要求只能聘用20名高级专技人员,因此往往出现有引才需求、却无岗位职数的尴尬。
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市人社局以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赋能、更好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环节中的裉节问题作为切入点和发力点,深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听取事业单位和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
近日,《招聘办法》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农科院等事业单位的引才难题有了解决之道。比如《管理办法》明确了特设岗位的情形和数量,事业单位在五种情形下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聘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总量不超过50人;规定了特设岗位等级,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分别特设四级及七级以上岗位,乡村中小学校、卫生机构、农业推广机构和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可设置八级以上岗位;规范了特设程序,市属、区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均须逐级报市人社局核准;落实了以用为本的原则,将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更有信心去引进海内外农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了。”于力感慨,过去农科院的招聘策略是瞄准青年拔尖人才,而非对职称要求较高的成熟人才,但《管理办法》明确了招聘“高精尖缺”人才可突破岗位职数和比例限制,特设岗位将不占本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这就打通了人才引进留用过程中的堵点,有利于人才梯队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招聘办法》则明确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以用人单位和市场需求为主,由用人单位自行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认定高层次人才;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年龄、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支持事业单位招聘外国人和港澳台人才;简化了招聘程序,由“八步法”优化为“五步法”。
上海大学人事处副处长晋兴雨告诉记者,以往学校招聘一名人才,走完全部流程需要几个月时间。按照新规,招聘程序由八步简化为五步,省去了公告发布、笔试、体检等流程,可以把招聘时间压缩到一个月左右。“学校正处于职工退休的高峰期,每年都要补充很多人才,这使得我们整个招聘环节大大提速。”
此外,《招聘办法》还减省了录用手续,外籍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强调“双创”制度,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改革交流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之间可自主交流。过去用行政调动方式引进一个人才,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如今通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一件事”平台,最快一天就能办理好录用手续。
“建立健全向重点用人单位和顶尖人才充分放权赋能的制度机制,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力度。”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一个人到底算不算高层次人才,主要由市场和用人单位来评判;另一方面,人社部门也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用人单位“放开手脚”引才的同时做好托底工作。(记者 周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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