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利用文物古建
岂能“利”字当头
□潍坊融媒评论员 赵春晖
(资料图片)
据央视新闻报道,甘肃省天水市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然而,市民和游客发现,当地耗时六年斥资超8.88亿元对天水古城“修缮”后,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古建筑也被私搭乱建。一些经营餐饮的商家甚至改变了院落古建筑的风貌,明清时期的文保院落中竟然加盖了两间日式小屋,赵氏祠堂的入驻商家把古建房屋结构的棱角磨平了,16号院中甚至拆除了原本的楼梯。
记者调查天水古城截图
文物古建是历史文化的见证,具有珍贵的艺术价值和非常深远的意义,因此对于文物古建的修复和保护,首要前提就是“修旧如旧”,不能破坏古建筑原有的结构、美感和历史文化价值。
天水市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为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这是当地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为了抢救和保护这些古建筑,天水市从2015年至2021年拨付的保护资金超过了8.88亿元。耗费如此巨资,首要目的理应是保护当地历史文化遗存,其次才是对这片古建筑进行活化利用,发展旅游产业,增加经济收入。但实际情况显然已经本末倒置,当文物保护和文物的活化利用变成以“利”字当头,这样的商业性“改造”和简单粗暴的破坏一样,后果都不堪设想。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乱象,经营单位过度追求利益、缺乏必要的文物保护意识是重要原因。但根源还是监管部门缺位,非但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其在日常监管上的不作为甚至“放任”了这种乱象的愈演愈烈,侵犯了文物安全保护的底线。
在任何城市、任何地方,文物古建都是当地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当地发展文旅产业的金字招牌。文物古建在进行保护性改造的同时,可以适当与商业化相结合,毕竟只有充分活化利用文物,让它们与现代人密切接触,不断与时俱进,才能重新焕发出时代活力、保持更长久的生命力。但必须要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靠破坏文物谋求短期盈利,这是竭泽而渔的行为,绝不可取。
当地主管部门一定要守土有责,加强对文物古建保护利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制度,对文物古建运营单位违法违规、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甚至危害破坏文物安全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或处罚。
文物古建的保护利用,重中之重是保护,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才能使文物古建的本体得到很好保护,历史文化价值得到挖掘和弘扬,让其更好助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编辑:毓子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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